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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9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为弘扬深大精神,集中展示新时代深大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师生不断进取开创、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目的

弘扬“脚踏实地、自强不息”的深大精神和“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精神,为深圳大学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培养青年骨干人才和塑造青年模范典型。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发扬践行新时代深大精神方面堪为楷模,具备(不限于)以下先锋特质(一项以上):

“闯”——在具有竞争性、开拓性工作学习中取得高层级标志性成绩;

“创”——在本领域取得突破性、创新性的重大成果或在学校创新型工作学习中取得重大成绩;

“扛”——在岗位上主动挑重担、扛重任,甘于奉献、乐于支撑、善于协同,出色履职、业绩突出,备受赞誉;

“善”——积极参加公益服务,不计名利,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勇”——在重大斗争或急难险重关头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做出重要贡献。

3.个人奖项评选对象是年满14周岁、不满35周岁的中国青年集体奖项评选对象的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4.表彰对象个人(或集体的主体成员)的工作(学籍)关系在深圳大学或在深圳大学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5.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6.积极投身于“双百行动”“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专项工作并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集体)可优先作为推荐对象。

7曾获以上荣誉。

8.评选条件中的年龄和时间计算截至2024831

9.已获全国和省市级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评选。

10.已获深大青年先锋奖章的不再参加评选,提名奖除外。

三、奖项组别

“深大青年先锋奖章”按照青年特点,可从以下三进行申报

1)青年教工组:

①教学科研类: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青年教师或教学科研团队

②思政学工类: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或重大成就的党建工作者、团干部、辅导员等个人及集体

③管理服务类:在管理服务方面,对学校服务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等个人及集体

2)青年学生组:

①竞赛双创类:在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竞赛双创领域有突出成果的青年学生个人及集体

②社会服务类:在公益服务、新兴媒体等领域具有积极正面的社会影响力,曾有见义勇为等行为的青年学生个人及集体

3)其他类:在其他社会领域,如后勤物业人员等,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及优秀团体。

、工作要求

1.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人选推荐,由各单位择优申报。在推荐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学习)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高峰学科建设、双创人才培养、重大工作攻坚克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校责任担当、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网络新媒体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师生代表。

2.推荐的人选要突出新时代特征,突出家国情怀、突出担当精神,突出奉献意识,努力推选出受到广大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

3.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要指定专人负责核查申报材料所涉及事实、数据、信息以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纪检、教师、学工部门、群团组织和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推荐人选(集体)应在公文通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群众实名反馈意见和反映问题要逐一认真核查确认。

4.各单位要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集中展示新时代深大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我校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施展抱负、建功立业。

5.各单位(学校直属教学教辅单位、职能部门和机构)在充分研究、择优遴选的基础上,可以在本单位优秀青年师生群体中推荐1名青年教职工人选、1名青年学生人选(限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和1名青年集体人选。学校党委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以及教务部、研究生院、社会科学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等单位除推荐本部门优秀青年人选外还可以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2个本业务领域的优秀青年人选。

6.各单位于521(星期前将本单位负责此次评选工作的联络员名单(附件7)以邮件公文】方式送至校团委。

7.各单位于66(星期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含可编辑电子版word文档和签章扫描版PDF文档)以邮件公文】方式送至校团委。

8.校团委工作联系人:老师,26536383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二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个人)申报表

2第二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集体)申报表

3.事迹材料模板

4. 个人(集体)简介模板

5. 申报材料一览表

6. 第二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7第二届“深大青年先锋奖章”评选工作联络员名单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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